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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不再收取不动产权证、贷款合同、银行卡、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一)一次性购买住房
1、《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提取人为购房人配偶的需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权人支取应同时出具《房屋共有权证》);
4、缴纳契税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1、《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人为借款人配偶的,需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贷款合同原件;
4、最近12个月的银行还款流水记录;(如:提前还清或部分还款需提供还款凭证)
5、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三)租住房
1、《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已婚的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提取人工作地房屋产权管理机关出具的无房查询证明;
4、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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