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四川省医保参保人员可以持本人社保卡在省内已开通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业务的联网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普通门诊看病费用或药店购药费用。
可以,并且不需要备案。
2018年10月1日起,四川省开通了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服务。四川省医保参保人员不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以持本人社保卡在省内已开通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业务的联网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普通门诊看病费用或药店购药费用。
拓展部分:
异地报销目录
在省内异地就医刷卡直接结算,报销目录按照内江市规定的目录执行。在省外就医刷卡直接结算,报销目录按照住院的地方规定的目录执行,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报销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则按照参保地的相关规定执行。
比如,内江的参保人员在成都就医,执行的是内江的目录;在北京就医,他看病时执行的是北京的目录,但是医保报销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还是执行内江的政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内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内江医保参保指南、缴费指南等。